商標的構成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1:58
? 商標是一種牌子,或者說是一種商業標記,是商品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務上用以區別商品或不同來源的標記。這種標記南哪些要素構成呢?
???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的構成要素有:
??? (一)文字。構成商標的文字,可以是漢字、少數民族文字、外圍文字等。例如:? “耐克”、? “McDonald”、? “Honda”等商標。,由文字構成的商標,稱為文字商標。但是,并不是什么文字都可以構成商標,任何一個同家的全稱和簡稱,都不能作為商標;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文字組合不能作為商標。例如:? “臺獨”就不能作為商標,因為與我國的“一個中國”原則相沖突。
(二)圖形。一般簡潔的幾何圖形都可以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包括南文字或符號通過藝術手法轉變而成的圖形。
同樣并不是所有的圖形都能作為商標,例如:國旗圖案就不能用作商標。
??? (三)數字。根據《商標法》規定,普通的阿拉伯數字、中文數字、羅馬數字等,都可以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例如:? “i七”牌牙膏、“555”牌香煙、“三九”胃泰等。
??? (四)字母。構成商標圖案的字母包括漢語拼音字母、拉丁字母等。例如:? “IBM”商標、? “BMW”商標、? “P&G”商標等。
??? (五)i維標志。構成商標的“i維標志”實際上就是“立體圖案”,以此構成的商標為立體商標。例如:可口可樂飲料瓶商標、麥當勞金色拱門商標等。
??? (六)顏色組合。根據《商標法》規定,單純的某種顏色不能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但顏色的組合則可以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例如:微軟視窗軟件上的一個飛翔的圖案。
??? (七)上述諸要素的組合。根據《商標法》規定,上述六種要素可以單獨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但更多的商標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要素構成。例如:上面所舉的“寶馬”商標,就是由“文字”、? “字母”、“圖形”和“顏色組合”等諸要素組合所構成的。實際上。絕大多數商標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