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小課堂上課啦!商標業務繳費指南來了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1:27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繳費方式
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無需自行繳納,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機構按規定代為繳納費用。代理機構已經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正式用戶的,所提交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無繳費碼,須登錄代理機構賬戶在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支付;代理機構未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正式用戶的,須在網上申請平臺注冊簡易用戶后憑繳費碼進行在線支付。
申請人直接通過網上方式提交申請,繳費通知書無繳費碼,須登錄提交申請的賬戶在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在線支付;申請人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地方商標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或者通過郵政及其他快遞企業提交申請的,收到繳費通知書后須登錄注冊網上申請平臺用戶憑繳費碼在線支付繳納費用,未注冊網上申請平臺正式用戶,可以注冊簡易用戶繳納費用。
適用繳費通知書有繳費碼的,但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通過該繳費碼在網上申請平臺完成繳費的,可持有繳費碼的繳費通知書通過銀行匯款繳費;當事人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交文的,可以持有繳費碼的繳費通知書到商標注冊大廳繳費。
繳費時間
當事人或代理機構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正式或簡易用戶)繳費的,須在系統開放時間內登錄繳費用戶在線向商標局繳納費用。繳納費用時間以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收到第三方在線支付平臺反饋的實際支付時間為準,超過系統開放時間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臺反饋信息的,視為該訂單未提交。
當事人或代理機構應自收到商標局繳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繳納費用。期滿未繳納的,商標局不受理其申請。
票據規則及領取方式
當事人和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費用,統一開具電子票據。各單位接收票據后,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確保票據真實有效,防止票據重復入賬報銷。
當事人自行辦理商標申請的,電子票據開具對象為當事人;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申請的,電子票據開具對象為商標代理機構。
當事人和代理機構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正式用戶或簡易用戶)繳費的,須使用繳費賬戶在繳費5個至7個工作日后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自行下載電子票據。
當事人和代理機構未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繳費的,具有商標網上申請用戶的代理機構將財政電子票據直接發送至該代理機構網上用戶中,具有多個用戶的發送至最新辦理并有效的網上用戶;通過銀行匯款繳納商標費用的,采用郵寄方式發放財政電子票據打印件;在商標注冊大廳現場繳納費用的,可現場領取財政電子票據打印件。
商標網上服務系統電子票據保存期限為3個月,當事人和代理機構繳費后應及時下載,超過保存期限的,須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后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下載。
財政票據領取
商標代理組織領取統一票據,須攜帶加蓋商標代理組織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商標代理組織出具的有效介紹信、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為領取須同時提交委托書、商標代理組織名稱發生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領取統一票據,須攜帶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出具的有效介紹信、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為領取須同時提交委托書、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自然人領取統一票據,須攜帶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為領取須同時提交委托書并在委托書中應載明委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