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俄羅斯在線品牌保護工作的效率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1:26
俄羅斯的電子商務市場近年來發展非常迅速,預計到2019年底預計將達到310億美元。根據當地研究機構的研究,以下類別的商品在在線用戶中最受歡迎:
數字產品:31%;
衣服和鞋子:23%;
家具和家用電器:10.7%;
食品和飲料:7.7%;
汽車零配件:6%;
健康與美麗:4%;
書籍:2%;
兒童產品:2%;
體育用品:1%;
其他商品:12%。
消費者可以在網上確定產品的來源和質量嗎?
據統計,網上購買的產品中有三分之一是假的。賣家有時甚至會誤導潛在客戶有關其產品的來源,從而導致假冒商品的銷售。但是,人們往往會因為價格較低而購買假冒產品,從而對品牌構成重大威脅,可能損害聲譽。
品牌所有者可能沒有完全了解特定國家/地區的實際市場狀況,因此可能無法評估潛在或現有的威脅。為了評估問題在一個國家中的嚴重性,建議同時進行在線和離線研究。
研究
在線研究涵蓋主要的在線平臺(包括市場和社交媒體),以揭示未經授權的在線銷售,水貨和假冒商品的數量。由于俄羅斯是一個非常特定的市場,因此建議將此類研究委托給提供在線監控服務的本地代理商,因為他們最了解泄露此類信息的方法,同時考慮了語言問題和本地行為。
離線研究可以揭示全國范圍內假冒產品銷售的地理位置。但是,鑒于俄羅斯領土的規模,這項任務可能顯得艱巨。盡管如此,這項研究至少應該涵蓋俄羅斯的15個主要城市。
與本地分銷商聯系也可能是明智的選擇,因為許多分銷商將獲得有關其區域內未經授權的銷售的信息,并且它們可能是獲取相關且可靠的信息的良好來源,而無需品牌所有者付出大量成本。
在線研究期間,可以收集有關特定廣告來源的信息。例如,可以揭示出,復制為網頁登陸頁面的網站是由“每動作成本”或“每獲取成本”(CPA)網絡生成的。CPA是一種營銷工具,允許賣方為用戶或潛在消費者的行為付費。這項服務為賣方帶來了低風險,因為他們不按點擊付費,而是針對實際行動(例如,下載應用或購買產品)。此在線廣告模型包含三個主要部分:
賣方
每次轉化費用網絡;
網站管理員。
每個人都扮演著自己的角色:賣方將產品放置在CPA網絡中并為已確認的潛在客戶付款,而CPA網絡則提供了賣方與網站站長之間進行交流的平臺,而網站站長則負責設置廣告(通常是通過設計目標網頁頁),并安排訪問量以吸引潛在的消費者。從品牌保護的角度來看,CPA網絡是一個巨大的威脅,因為它們可以生成數百個甚至數千個提供假冒或欺詐性產品的相同網頁登錄頁面。通常會向消費者發送空包裹或包含相同重量的其他產品的包裹(例如,用肥皂代替靴子),以向郵政服務人員證明包裹已經寄出,同時將其寄出。消費者難以證明從未收到訂購的產品。
可以通過特殊的在線品牌保護解決方案來緩解此類在線威脅,這些解決方案可以揭示生成的網頁著陸頁并識別CPA網絡,從而比僅通過常規監控提高了更有效地消除問題的機會。在線研究還可以通過識別和比較聯系方式(例如,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IP地址和其他敏感信息來揭示假冒商品的銷售結構。這可以增進對銷售結構的了解,從而有助于確定主要目標。
在線研究可能會發現具有離線銷售點的網站(即實體店)以及此類商店的經營區域。它甚至可以識別倉庫或供應源的位置。
打擊非法在線銷售
盡管俄羅斯法律提供了針對非法在線銷售的有效補救措施,但仍有許多問題必須考慮。
首先,根據《個人數據保護法》(152-FZ,2006年7月27日),如果以個人名義注冊域名,則只有在法院要求下才能獲得其姓名和其他個人信息。 ,執法機關(例如警察或檢察官)或法律律師。律師事務所通常使用后一種選擇。根據俄羅斯聯邦《律師權益法》和《律師協會法》(2002年5月31日-FZ,2002年5月31日),有權向司法常務官索取此類信息,司法常務官必須在30天內答復。在實踐中,大約需要兩個星期才能獲得所需的信息。
假冒偽劣產品的銷售商通常清楚地知道,他們銷售假冒產品,并將對侵犯知識產權負責。因此,他們很少使用原始文檔,并且在注冊域名時經常提供有關自身的虛假信息。注冊商不會在注冊階段檢查此信息。因此,如果在當地域名注冊商和TLD協調中心RU /РФ的規則下要求驗證域名所有者的個人數據是明智的,則域名所有者可以忽略刪除通知。該中心作為國家注冊機構運作,并有權為“ .ru”和“.рф”制定域名注冊規則,授權注冊商并研究與俄羅斯TLD的開發相關的預期項目。如果域名所有者未能出示相關文件(例如護照),則域名注冊商將取消域名注冊。該措施非常有效,可以迅速消除侵權,而無需訴訟,這可能會招致大量費用。
在線銷售假冒商品應被視為犯罪,有可能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出投訴。根據適用的法律,警察可以根據《行政犯罪法》對侵權人提起行政訴訟,并將案件轉發給法院以做出最終決定,在此情況下,侵權人(即域名所有者)可能會被罰款。根據最近對立法的修正案,在禁止分發的情況下,假冒商品的出售行為可能被視為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從而使公共檢察官可以阻止該網站。這是一個相當新的方法,但是事實證明,它對防止非法在線銷售非常有效。
社交媒體
在過去的幾年中,由于社交媒體繼續為賣家和消費者提供最簡便的交流方式,并且無需進行大量投資即可進行在線銷售,因此在線銷售已迅速增長。一些全球平臺,例如Facebook和Instagram,已經開發了特殊的廣告工具,以允許將產品定位到特定的群體。此類社交媒體平臺提供:
龐大的受眾群體– Facebook在全球擁有22億活躍用戶,位居第一,其次是Instagram和微信。
有針對性的消費群體–任何人都可以根據期望的目標群體,根據年齡,性別,關系狀況,領土和興趣來刊登廣告;
輕松訪問產品信息;
容易購買的選擇;
最低投資–創建帳戶無需任何費用,無需支付租金或公用事業費用,也不需要任何域名或網站設計費用,因為一切都由平臺本身完成。
造假者繼續將他們的努力轉向社交網絡,這給品牌所有者帶來了新的威脅。許多服務提供商都提供品牌保護解決方案,這些服務提供商處理大量侵權行為,并向侵權者,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網站所有者以及市場和社交媒體平臺發送刪除通知。在許多情況下,這種方法可提供良好的結果,導致在合理的時間限制內檢測并刪除侵權內容。由于可以快速分發社交媒體網絡上的信息,因此品牌保護團隊必須每周7天,每天24小時不間斷地工作,以確保問題在蔓延之前得以逐步解決。
Facebook在2017年發布了一份關于知識產權侵權的全面透明報告,其中顯示了移除請求數據。該報告提供以下清除率:
基于假冒產品提交的通知– 83%;
基于版權侵權提交的通知– 67%;
基于商標侵權提交的通知– 49%。
品牌所有者和代理商都可以向Facebook和Instagram報告違規行為,平臺將刪除侵權內容。但是,即使被阻止,用戶仍然可以注冊具有不同聯系方式的新個人資料,并繼續銷售假冒商品。
嘗試在某些平臺(例如Facebook,Telegram和WeChat)上檢測偽造品時會遇到許多困難,在這些平臺上,用戶可以創建和發布封閉組中的侵權內容,并且非會員無法使用該內容。一種潛在的方法是監視此類組并成為訪問組內信息的成員。
如果平臺拒絕移除請求,品牌所有者應該怎么做?
如果下架請求被拒絕,則訴訟可能是可用選項之一。在俄羅斯,市場,社交媒體和對等網絡等被認為是“信息中介”,也可能對知識產權侵權負責。ISP不能也不應該將侵權行為排除在外。根據《民法典》,也應將此類服務提供商視為信息中介,并應與其他侵權者一起對知識產權侵權(包括盜版或商標侵權)負責,并應判罪。中介機構分為三類:
在信息和電信網絡中傳輸數據的人員(例如,電信運營商);
提供使用信息和電信網絡訪問獲得材料或信息所需的材料或信息的放置的人員(例如,托管服務提供商);
提供訪問信息和電信網絡資料的人員(例如,網站和在線平臺的所有者)。
法律還確定,在一定條件下上述人員可以免除責任。特別是,根據《民法典》第1253.1條,信息中介可以證明:
他或她尚未啟動材料的傳輸或確定材料的接收者;
他或她在傳輸過程中并未修改材料,但在傳輸信息的技術過程中有必要的地方除外;
他(她)以前也應該不知道使用相關內容是非法的;
他或她在收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通知(其中包含有關侵權內容的網址)后,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來停止侵權。
信息中介機構可以提出關于刪除侵權內容或限制訪問此類內容的主張,而不論其有罪感。但是,侵犯知識產權的法定賠償只能由有罪方提出。
該法律試圖確保ISP與品牌所有者合作,通常會在收到刪除通知后同意限制訪問侵權網站。
在某些國家,僅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在線監視已不足以有效保護品牌。建議使用當地團隊根據該國的具體情況及其當地法律來提高品牌保護行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