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應用的商標保護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1:25
人們普遍認為,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智能手表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智能手機成為日常生活中如此重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使用移動應用程序。實際上,幾乎所有日常活動都可以使用移動應用執行。
移動應用程序是旨在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智能手表等移動設備上的移動操作系統上運行的軟件,通常是從特定應用程序商店針對不同平臺下載的。但是,某些移動應用程序也可能由制造商預先安裝。
據統計,2017年消費者下載了1781億個移動應用程序,到2022年這一數字將達到2582億。
值得注意的是,土耳其的商標分類系統沒有專門涵蓋“移動應用”一詞。但是,軟件和計算機程序屬于分類系統的9類范圍。
分類系統
由于移動應用程序被歸類為軟件或程序,因此土耳其分類系統第9類對某些應用程序的保護可能不足。例如,在第9類中注冊Microsoft Word移動應用程序足以保護商標,但在第9類中IsCep銀行應用程序的注冊則不能提供全面的保護。
IsCep應用程序涉及銀行交易,并且所提供的服務在分類系統的類別36下被分類為銀行服務。因此,為了獲得對IsCep商標的適當商標保護,它必須受到第36和9類的保護。
另外,為了確保適當的商標保護,TV +移動應用程序應在分類系統的Class 38中注冊,因為該應用程序允許用戶通過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觀看電視頻道。
此外,在Class 9中注冊PlayerUnknown的Battlegrounds移動應用程序足以提供商標保護。但是,也建議在第41類中注冊,因為移動應用程序連接到服務器并且可以在線玩游戲。
上述移動應用程序(和其他應用程序)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軟件提供某些服務來使生活更輕松。換句話說,這些移動應用程序是用于提供或訪問相關服務的工具。
因此,與僅在第9類中注冊它們相比,在相關類中注冊這些服務是更明智的選擇。
另外,某些移動應用可能由制造商預先安裝,例如允許下載其他應用的應用。為了充分保護此類應用程序,應將它們注冊在Class 35?和9中。
這種類型的移動應用程序為移動應用程序制造商和用戶提供了一個在線市場,可以在其中買賣應用程序。因此,用于移動應用程序的商標申請應按照與所提供服務有關的類別以及第9類進行申請,以獲取適當的商標保護。
尾注
(1)“什么是移動應用程序??”。
(2)“?2017年,2018年和2022年全球移動應用下載量(十億)?”。
(3)土耳其分類系統2017-09.03:“磁性,光學數據載體以及記錄在其上的計算機程序和軟件可通過計算機網絡下載并記錄在磁性和光學介質中的電子出版物;磁性/光學閱讀器卡,裸露的電影膠片,電視連續劇和以磁性,光學和電子媒體錄制的音樂視頻”。
(4)一個用于審閱,更新和創建文檔的應用程序。
(5)進行銀行交易的應用程序。
(6)2017年土耳其分類系統– 36.02:“金融和貨幣服務”,前注3。
(7)數字電視平臺。
(8)土耳其分類系統2017 – 38.01:“廣播電視廣播服務”,同前注3。
(9)多人視頻游戲。
(10)土耳其分類系統2017 – 41.04:“出版和編輯印刷品,包括雜志,書籍,報紙,并將其交付給讀者(包括通過全球通信網絡提供的此類服務)”,前注3。
(11)例如,適用于Android設備的Google Play,適用于iPad和iPhone的Apple App Store和適用于Amazon Fire設備的Amazon AppStore。
(12)土耳其分類系統2017 – 35.01:“與廣告,市場營銷和公共關系有關的服務,為商業和廣告目的組織展覽和交易會,為廣告目的提供設計服務;為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網站)” ,上文注3。
(13)根據這些移動應用程序的特性,增加其他類將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