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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千百順小編給大家介紹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注意事項
1、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或者逾期辦理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的權利。
2、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每年要繳納專利年費,逾期后有六個月的滯納期,仍可繳納年費,但要繳滯納金。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3、申請人可以采用不繳納費用或不答復專利局文件的方式放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4、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或專利批準后,隨時可以辦理轉讓手續。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使用的期限
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從申請日起算。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
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
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以上就是千百順小編整理介紹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