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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在香港工作,你必須申請香港工作簽證。只有拿到簽證后,你才能在香港合法工作。
應用條件
經香港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學習、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接受機關
1.申請人通過勞務管理公司申請赴港就業,必須由勞務管理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含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申請人已持有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的,可由逗留簽注原受理部門或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處、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處受理。
3.其他情形: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
1.提交一份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復印件,兩張一寸(48mmX33mm)正面免冠光學光滑彩色照片,藍底。
2.提交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軍人只需提交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3.持有有效港澳通行證的,提交港澳通行證。
4.已報公安部門備案出境的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向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
5.申請理由對應的證明材料:
赴香港留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應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如需在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時申請繼續逗留,須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延期許可正本及副本。
如果你需要在香港長期居住,并且讓你的家人和孩子在香港居住或接受教育,那么符合條件的人可以通過香港人才或專業人士獲得香港簽證,居住滿7年后可以轉為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