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創業者在前期注冊時并不知道注冊什么類型的公司,但作為一般企業,小編建議創業者先注冊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為什么呢?下面就從各個方面來談談成都公司注冊,為什么說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是企業比較好的選擇!
1、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股東在公司成立時已經繳納了出資,即使公司將來解散,他也不再負責償還公司的債務。他不再需要承擔任何債務責任。現實中,很多有限責任公司終止后,債權人都會到法院起訴公司股東,要求他們承擔償債責任。根據有限責任原則,這種起訴不應受到法律的支持。但有時在個別地方,法院受理后,仍認定股東繼續清償債務,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則相抵觸。有限責任,簡而言之,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但股東有清算公司的義務。因此,股東設立公司時,只要是有限責任公司,且已繳納出資,只應在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不應承擔出資范圍外的債務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另一個特征是,公司以其所有財產承擔債務責任。
當一家公司負債時,它應該用它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所有財產包括公司的所有資金和以財產形式存在的所有資產以及對外所有的債權等,當公司將所有財產用于清償債務時,剩余債務尚未清償的,公司可以進入清算程序。公司組織清算,清算完成后,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公司仍愿意負債經營的,可以不進入清算程序。
3、有限責任公司還有一個突出特征是靈活性較高。
(1)公司注冊時,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所需的注冊資本不是很多。
一般來說,幾萬元就夠了,這給公司創始人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2)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也更加便捷,很多手續也不像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復雜。
(3)根據股東意愿,可以把公司做大做小,船小了可以轉舵,出現市場風險時,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快速轉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