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即將注冊一家初創公司時,可能會處于一種興奮的狀態,不可避免的興奮,不過注冊公司、創業不能馬虎。下面成都公司注冊告訴大家有關公司注冊要注意的幾個細節,我們來看看。
一、公司的名稱、商標與域名
給創業公司起名有不少要求:
第一、公司名稱要易記和傳播;
第二、公司名稱最好與產品或服務的品牌一致;
第三、公司名稱不要侵害第三方的商標、商號等知識產權。
在確定創業公司名稱之前,最好自己或專業機構查詢名稱和商標,確保公司計劃使用的名稱不侵犯第三方商標、商號等知識產權。
公司的名稱也能夠申請注冊為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商標。
二、公司的注冊地址
影響公司對注冊地選擇的主要因素其一是各地不同的財稅政策與待遇。存在“政策高地”與“稅收洼地”,注冊在這類“政策高地”與“稅收洼地”的企業通常能享受這類地方性的稅收優惠與財政扶持政策。
三、公司的注冊資本
在現行認繳登記制下,無需登記實繳資本,公司成立時股東首次出資比例不再受限制。企業家在設定公司注冊資本額度時,基本上沒有太多限制。
要提醒的是,部分行業對公司注冊資本仍有特別要求。例如,如果公司的業務要ICP許可證,那麼公司的實繳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否則將不符合申請ICP許可證的要求。
四、股東的出資形式
它是企業家在成立公司前考慮和準備的出資形式。最常見的出資形式是貨幣出資,在條件合適的情況下,企業家也能夠利用知識產權等非貨幣資產出資。這個時候,創業者要確保知識產權所有權歸創業者所有,可以轉讓給公司,沒有權利負擔,也沒有瑕疵。
五、創始股東協議
如果兩名或兩名以上的企業家將成為公司的創始股東,每個創始股東最好在成立初創公司之前簽署股東協議。
協議明確了創始股東在公司享有的權益(特別是股權授予和返還機制)、責任、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機制等。
避免因為事先約定不清,導致創業過程中出現矛盾或利益沖突,削弱團隊凝聚力和戰斗力,甚至分崩離析。
六、誰成為注冊股東,如果公司注冊股東是公司創業者本身,就沒有額外的準備。如果由于某種原因創業者本身并不是公司的注冊股東,要另找人作為注冊股東代其在公司持有股份,創業者就必須做好以下準備:
選擇代持人;
與代持人擬定并簽署代持協議。
為了避免或減少所有權代理的風險,創業者必須在這方面有周密的思考和準備,不能疏忽。